关于核发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8-14 15:4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绿资公示(2015)09号
根据《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苏建园【2010】22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对近期申报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无锡市盛程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材料审查,并组织现场踏勘,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无锡市市政园林局或无锡市绿化质监中心反映情况。举报或反映的内容应真实、有具体实例,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加盖公章的陈述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送无锡市绿化质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无锡市绿化质监中心询问。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路卞家湾13号梅园公园东大门西侧。
联系电话:0510-83700824。
无锡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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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 资质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经理 |
技术 负责人 |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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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锡市盛程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申报三级 |
胡晓刚 |
胡晓刚 |
章丽娟 |
合格 |
二O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