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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方案技术审核办事须知

发布时间:2016-08-04 15:2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方案技术审核事项

  一、事项办理依据及办理条件

  (一)办理依据

  《无锡市供水条例》第五十一条

  《无锡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二)办理条件:

  1.申请项目符合无锡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要求;

  2.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计方案内容齐全,并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DGJ32/TJ 113—2011)、《无锡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方案技术设计审查要求》(锡政公用 [2007]25号)、《关于加强新建建设工程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锡建总[2008]202号)、《无锡市雨水综合利用技术指导规范》(2016年)等国家、省、市有关节水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申报所需材料

  1.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方案审核申请表;

  2. 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项目节约用水(包括中水或雨水利用设施)设计方案,需提供建设项目给排水平面图、建设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

  4、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1-4项材料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办理程序

  监管中心   现场查勘    技术审核    出具《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方案审核意见书》   提交市政和园林局窗口受理

  四、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六、受理部门及地点

  无锡市解放东路800号701室   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82828695   82722285    监督电话81823640

  网址: http://gyj.wux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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