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1-19 10: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97/2018-00008
- 发文日期
- 2018-01-15
- 公开日期
- 2018-01-19
- 文件编号
- 锡政园政〔2018〕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报
- 关键词
- 市政,公用事业,通报,行政
- 内容概述
- 一、总体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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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2017年全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江阴市住建局、宜兴市建设局、各区城管局、惠山区交通局、无锡市政设施管理处:
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根据《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试行)》(苏建城〔2010〕124号)和《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相关要求,我局于2018年1月4日~5日、1月9日~10日分别对二市五区和无锡市政设施管理处管养的城市桥梁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方式进行。各市(县)、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试行)》(苏建城〔2010〕124号)和《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要求,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养护管理步入规范化,水平逐年提升,确保桥梁在受控状态下安全运行。
(一)各市(县)、区基本能够按照《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试行)》(苏建城〔2010〕124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台账资料。
(二)2017年,各市(县)、区已全部开展市(县)、区管桥梁的检测工作,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了日常巡查台账资料、制定了常规定期检测计划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所管桥梁有计划的进行结构定期检测。各单位能够对结构定期检测和常规定期检测过程中检查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整改,并积极开展桥下空间占用整治工作。
(三)惠山区政府以惠府办〔2017〕38号文件明确惠山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责任主体。
二、存在问题
(一)本次检查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1.按照《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试行)》(苏建城〔2010〕124号)文件要求,须继续更新、完善台账资料。
2.日常巡查中对常见桥梁病害发现不够及时,巡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单位监管力度尚不够。
3.特殊结构桥梁检测频率不足,检测质量有待提高。
4.各市(县)、区对街道、园区和开发区等城市桥梁管养工作需加强指导和监管,开展考核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5.仍需加大对桥下空间占用的整治工作,对已完成桥下空间清理的桥梁应进行长效管理。
6.加大对特殊结构桥梁的常规定期检测频率,对吊杆、锚头、夹具等部位应作重点检查;
7.二市五区桥梁管养经费仍显不足,各市(县)、区应积极争取更多的养护经费。
8.二市五区桥梁管养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特别是街道、园区和开发区等。
9.二市五区须及时完善省、市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二)各单位存在的问题。
1.江阴市住建局:
(1)完善对街道、园区和开发区城市桥梁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2)做好特殊结构桥梁防雷检测工作。
2.宜兴市建设局:
做好特殊结构桥梁防雷检测工作。
3.锡山区城管局:
2017年桥梁常规定期检测、结构定期检测工作滞后。
4.惠山区交通局:
(1)按惠府办〔2017〕38号文件落实好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2)完善日常巡查台账资料、常规定期检测计划,按计划开展常规定期检测;
(3)需设定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5.新吴区城管局:
(1)继续做好长江路一号桥隐患桥梁的巡查工作,提高巡查质量和频率,确保桥梁维修加固前安全运行;
(2)加大对特殊结构桥梁的常规定期检测频率,对吊杆、锚头、夹具等部位应作重点检查。
6.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做好红塔桥、广南桥和新北桥3座桥梁的巡查工作,确保桥梁维修加固前安全运行。
7.滨湖区城管局:
(1)落实资金做好东棠甘桥病害维修工作;
(2)加大对特殊结构桥梁的常规定期检测频率,对吊杆、锚头、夹具等部位应作重点检查。
8.无锡市政设施管理处:
(1)加强对索结构桥梁(斜拉索、吊杆、系杆)索体和锚固区的检查,及时处置各种病害;
(2)加强桥梁裂缝的修复和裂缝的长期观测;
(3)宝界桥、江尖大桥引道挡墙、吴桥等桥梁维修加固完成后,应对维修加固情况进行观测和观察,做好相关台账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整改,我局将在2018年的桥梁检查中将整改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
(一)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继续理顺管理关系,落实所有城市桥梁的管理责任主体,各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街道、园区和开发区桥梁养护管理的行业监管力度,做好台账资料。
(二)加大对桥下空间占用的清理力度,对因占用未能检测到的部位应在桥下空间清理之后及时进行检测,如有病害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桥梁安全运行。及时清理桥下堆存的橡胶制品、木柴和枯枝树叶等易燃、易爆物品。已完成桥下空间清理的桥梁要采取措施,防止重复占用,进行长效管理。
(三)加大城市桥梁管理力度。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条例及规范,加强桥梁安全保护区的设置及管理工作,没有设置桥梁保护区的,要尽快设置桥梁保护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随桥附属管线进行全面调查,建立档案,并及时录入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厘清省城市桥梁信息系统相关数据,3月底前上报局市政处。
(四)强化桥梁巡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日常巡查和常规定期检测的质量。加强对城市桥梁限载牌的巡查和管理,发现缺失及时补上,确保限载牌完好。
(五)进一步做好连续梁桥和特殊结构桥梁的观测工作,保护好基准点,确保观测数据连续可靠,做好相关台账资料。
(六)重视桥梁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根据各自所管桥梁的实际情况,加大引进和培养桥梁专业人员的力度,以提高城市桥梁的管理水平。
(七)落实桥梁专项资金。各市(县)、区应积极争取桥梁结构检测专项资金,对建造年代久、过往重载车辆多及在常规定期检测中发现有病害的桥梁进行重点检测。对结构定期检测出来的病害应及时安排资金,排除病害,确保桥梁在受控下安全运行。
(八)继续完善应急预案。各市(县)、区在已有预案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根据部门、职能调整等实际情况适时修编。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2018年1月15日
抄送:无锡市人民政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