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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1 14: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97/2018-00015
发文日期
2018-02-01
公开日期
2018-02-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市政,公用事业,园林,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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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8年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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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城市道路(桥梁)、供水、生活饮用水(纯净水)、排水、污水(再生水)处理、城市燃气、城市照明(亮化)等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市绿化、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责任。

  2、起草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编制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总体发展规划。

  3、拟订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市政设施维护和大中修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城市绿化、公园重点工程的建设;负责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全民义务植树费的收缴工作;编制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专项经费计划并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参与编制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4、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排水、城市绿化、城市道路照明(亮化)及附属市政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负责城市绿地和古树名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和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市场。组织审定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依法审查绿地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依法对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业主方、承包方、中介方等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绿化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稽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对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7、推进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科技进步工作。制定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开展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指导工作。

  8、负责全市社会绿化工作。拟订城乡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编制全民(军队)义务植树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综合计划处、总师办、市政管理处、公用事业管理处、绿化管理处、风景园林管理处、绿化统筹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共十三个部门。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照明管理处、无锡排水管理处、无锡市城市供排水监测站、无锡市政设施管理处、无锡市公园和公用监管中心、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处,共八家事业单位。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7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本级、无锡照明管理处、无锡排水管理处、无锡市政设施管理处、无锡市公园和公用监管中心、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处。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全面开展黑臭河道治理工作,重点实施西新河、梅东河等24条黑臭河道综合整治。

    2、加快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覆盖和稳定运行。

    3、加强绿化建设管理,市区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00万平方米。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请于文件下站栏中下载)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2018年全口径部门预算的批复的通知》(锡财预〔2018〕6号)填列。)

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41390.65  万元,与上年  136926.18  万元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4464.47  万元,增长 3.16 %。主要原因是因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调整使人员支出有一定增长。

(一)收入预算总计 141390.6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41390.65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86481.8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235.33 万元,增长 24.89 %。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基金项目改由一般公共预算承担。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54908.8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2770.86 万元,减少 18.87 %。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基金项目改由一般公共预算承担。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  141390.65  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8.69  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医疗。与上年相比增加  90.32  万元,增长 53.64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提高和单位总人数的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 8760 万元,主要用于公用行业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876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黑臭河道整治的节能环保项目。

3、 城乡社区支出 131227.66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和市政公用类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143.63万元,减少3.77%。主要原因是部分城乡社区基建项目已完成。

4、农林水支出9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类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1.6万元,增加120%。主要原因是节水项目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04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706.18万元,增加205.57%,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的调增。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表01表 收支预算总表”中的功能分类明细项,并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解释。)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5792.7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913.34 万元,增长 101.18  %。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的增加和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的调增以及社保养老单位承担部分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35597.8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1.14 万元,增长1.16 %。主要原因是养护类项目的刚性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41390.65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6481.81  万元,占  61.17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54908.84    万元,占  38.83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41390.6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792.79  万元,占 4.1 %;

项目支出  135597.86  万元,占 95.9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41390.6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4464.47  万元,增长 3.26  %。主要原因是运转类经费的政策性增资和养护类项目的刚性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41390.6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464.47 万元,增长 3.26 %。主要原因是是运转类经费的政策性增资和养护类项目的刚性增加。

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258.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0.32  万元,增长 53.64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提高和单位总人数的增加。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

1.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 876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760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黑臭河道整治项目。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5566.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4.3万元,增长 6.39 %。主要原因是单位工资总额的提高和人数的增加以及社保养老单位承担部分的增加。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35451.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58.92万元,增长37.98 %。主要原因是公用类项目(自来水补贴和二次供水改造等)的增加。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项)支出25383.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67.62万元,增长21.36 %。主要原因是风景绿化类项目的增加和绿化养护经费刚性增加。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类)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8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0万元,增长40.35%。主要原因是市政公用绿化养护经费刚性增加。

5、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支出452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80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为污水处理量的增加;代征手续费(项)支出94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444.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72.03万元,减少68.71%,主要原因是部分排水基建项目已于2017年完工。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100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68.42万元,减少40.17%,主要原因是部分市政公用类基建项目已于2017年完工。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中的功能分类“项”科目,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予以解释。)

(四)农林水支出(类)

1、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43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水质监测(项)支出51.6万元,为2018年新增加项目。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77.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17万元,增加116.3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的调增;提租补贴(项)支出417.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1.35万元,增加259.56%;购房补贴(项)支出254.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1.67万元,增加381.52%。主要原因是基数的增加和提租补贴、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的增加以及单位人数的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284.3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508.4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86481.8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235.33 万元,增长 39.33 %。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基金项目改由一般公共预算承担以及2018年度项目经费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5022.1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583.0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439.0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5.8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8.18 %;公务接待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1.8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35.8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5.8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55 万元,主要原因市政行业专业用车纳入统计口径。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8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的减少。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6.6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72 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会议经费。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31.3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6 万元,主要原因培训批次和人数的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54908.83  万元,减少 18.87 %。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基金项目改由一般公共预算承担。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 70.57 万元,主要是用于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部分运转类项目经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000万元,主要是用于运河东路大修项目和2014年前后市管设施养护项目;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支出45205万元,主要是用于无锡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大修,代征手续费(项)94万元,主要使用于支付无锡市自来水公司的代征手续费,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444.67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监管项目。

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43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节水项目,水质监测(项)支出51.6万元,主要是用于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监测。

(按“部门预算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51.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755.73 万元,降低 83.33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计算口径不同,上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实际为项目支出)不纳入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计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21278.59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68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21210.58 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 10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134405.61 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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