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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印发《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13: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97/2020-00055
发文日期
2020-03-06
公开日期
2020-03-10
文件编号
锡政园绿〔2020〕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市政,公用事业,绿化,机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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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现将《2020年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各单位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在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认真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江阴市、宜兴市住建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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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印发《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文旅集团、市城发集团、各区城管局、市绿化管理中心:

  现将《2020年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各单位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在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认真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江阴市、宜兴市住建局参照执行。

  附件:2020年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0年3月6日

  附件

  2020年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 “十三五”规划目标、谋划“十四五”规划的起始之年。为了更好地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提升无锡城市形象,建设生态美丽无锡,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特制定了2020年度无锡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

   一、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和各部门任务分解,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围绕省、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指标完成今年阶段性建设任务。

  二、统筹谋划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规划

  (一) 继续配合做好《无锡市区绿地系统规划(2019-2035)》编制工作

   无锡市绿地系统规划将根据无锡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定位和指引,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对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中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深化和系统化,突出做好公园体系规划、生态绿道网络规划、特色景观规划等,彰显时代要求与我市特色,近期目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各区及市绿管中心应积极配合我局、市规划院做好规划的制定工作,统计核算各项绿化指标,做好现有绿地、规划绿地的管控,尤其是相关区域指标未满足相关指标要求的,应尽早明确目标差距制定方案,在规划阶段落实相关管控要求。

  (二)做好城市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的规划落地工作

   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规划》要求,积极与辖区规划部门、建设平台对接,结合老城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做好拟新(改、扩)建公园绿地地块的梳理统计和现场探勘工作,制定三年建设计划并报区政府,特别是一些涉及拆迁的地块,应及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三、积极推进各类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一)做好新增绿地推进工作

   2020年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应按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辖区内新增绿地工作,其中各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涉及建成区新增绿地和建成区新增公园绿地两项内容。

   1、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应结合下辖各街道实际情况,定量下达新增绿地任务,进行跟踪监管、积极推进。各区应加大新增绿地考核力度,积极督促辖区内各街道推进绿化建设,将新增绿地考核纳入相关绩效考核中,不折不扣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2、各区应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加大对公园绿地的建设力度,至少完成一个不小于10公顷的综合公园,一个2-5公顷的社区公园,2个城市游园。

   3、认真完成省民生实事项目。今年我市上报省民生实事项目为新建锡澄运河样板段、梅林公园、胡埭富安新河游园、春潮一区游园等公园4个,改造望江公园、臻园、新吴区中央公园等公园3个。相关区应从方案设计把关开始,加强公园建设全过程指导和监督,铸精品、出亮点,积极创省优秀典型案例。

   4、做好各类新增绿地的统计及录入工作。各区绿化管理部门每季度应将新增附属绿地、公园绿地、临时绿地、立体绿化的实施情况及统计表格报我局,年底在核对后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二)积极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持续提升

   做好城市沿路沿河绿化景观品质提升、公园绿地功能完善等工作,推进园林景观示范路和精品游园的品牌建设活动,2020年各区积极推进改造提升城市游园不少于2个,改造提升道路绿化不少于3条,实施道路行道树整治不少于5条。2020年还将积极做好全市重要节点、街头、重要道路园艺绿化美化提升工作。

   1、做好城市游园景观功能提升完善工作。根据我局下发的《无锡市城市游园提升改造工作导则》,从人性化、生态性、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等角度考虑,完善城市游园各项休闲设施,提升景观品质。

   2、做好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根据我局下发的《无锡市城市道路景观提升工作导则》,结合道路等级,南北走向、绿地现状制定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道路绿化特色的打造、行道树整治、现状绿化梳理、绿化隔离设施的维修、隔离带绿化的降土提挡等工作。通过提升改造工程形成道路独有风格特征,以树木或者花卉的季相色彩和组合韵律变化构成具有视觉冲击力、令人印象深刻的道路景观。改造提升方案应注重植物景观特色和地方特色,苗木选择应注重彩色化、乡土化。

   3、做好城市重要节点、街头、重要道路园艺绿化美化提升工作。各区及市绿化管理中心应根据《2020年无锡城市街头园艺绿化美化提升工作方案》,细化布置方案和相关工作措施。

  (三)做好各类绿地的建设管控工作

   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和市绿化管理中心对于新建居住区、商业、轨道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新建道路工程等涉及到各类附属绿地以及城市公共绿线应做好相应的管控工作。

   1、做好各类附属绿地的建设管控工作。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加强本辖区内各类附属绿地的跟踪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类公建项目,应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确保绿地率达标。有关区绿化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以及规范要求审查上报的各类附属绿地的方案,严把验收备案关,对于绿地率、绿线等指标应重点审核把关,确保审查绿地100%达标。各类附属绿地在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建设目标和任务高质量的完成。

   2、做好代建绿地的全面接管和整修工作。各区和市绿化管理中心对所辖范围沿路沿河公共绿地(含代建绿地)应全部纳入管理,保障绿化设施完好,无占绿、毁绿及失管现象。代建绿地随路落实管理主体,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无锡市区代建绿地接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管理主体应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绿地整修工作并落实相关养护单位。

   3、加强老住宅区的绿化管理工作。对无物业管理的老住宅区应委托专门管理队伍进行日常管理,切实解决老住宅区绿地年久失管、绿地空秃、植被死亡、非法占绿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结合老住宅区改造,制定详细的绿地改造方案,在不减少绿化覆盖面积的前提下,调整树种、修剪树木、降低采光影响,利用林下空间建设林荫停车场,缓解老住宅区停车难问题;要落实专项资金、专业队伍做好老住宅区的大树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制定影响采光树木修剪计划,稳步推进老住宅区大树修剪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空秃地复绿补绿工作

   各区应继续积极推进开展辖区内空秃地的补绿、复绿工作,针对现状公共绿地实施不到位的、公共绿地中的空秃地、废弃道口等公共部位,制定计划、安排资金进行复绿补绿。同时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的各类已建项目进行调查,对代建绿线未达标的项目,要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进行补绿、复绿。

  四、全面提升公园建设管理水平

   公园承载着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传承文化、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要坚持公园的公益性发展方向,切实抓好公园建设管理工作。

  (一) 推进新建公园高品质建设

   1、做好公园设计方案论证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园建设水平,突出我市公园文化艺术内涵和地域特色,完善公园综合功能和设施,避免公园建设“千园一面”现象。2020年度,各区新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设计方案,均应报市市政园林局论证。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依据《无锡市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加强对辖区公园建设的设计方案初审把关,提升新建公园品质和功能。

   2、加强公园建设全过程监管。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市文旅集团、市城发集团要认真落实公园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公园建设业务指导和督查推进工作,加强公园建设监管。严格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对辖区和所属公园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严格把关,对公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养护管理等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园建设能够严格遵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市公园建设水平。

  (二)加强公园日常管理精细化

   1、推进城市公园精细化管理。结合市城管委2020年无锡市优美环境合格区考核要求,编制2020年度城市精细化管理公园专项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区和市文旅集团、市城发集团开展公园行业监管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利用市城管委数字城管监管平台,加强对全市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公园信息采集和整改督查,定期组织开展公园专项检查,推进公园的日常监管工作。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市文旅集团、市城发集团要完善辖区公园名录,开展辖区公园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公园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公园日常监管工作。

   2、开展免费开放公园规范化管理试点建设。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市文旅集团、市城发集团要强化行业主管主导作用,按照《江苏省公园服务规范》和《无锡市公园管理规范》等要求,年内各单位完成一个免费开放公园规范化管理公园试点建设,推进公园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免费开放公园的日常管理。

   3、完善公园动态监管机制。指导督促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市文旅集团、市城发集团开展公园运营管理考核,对已建成开放的公园,公示监督管理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以及领导批示、群众信访、舆情信息等反映出来的公园管理问题,要及时督查督办。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公园,以及在多个公园出现同类问题的,要专门研究,及时解决,促进公园规范运营、和谐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施工养护管理改革创新工作

  (一)继续完善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2019年底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无锡市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绿化施工、养护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单独申请或同时申请无锡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分或养护信用分。经过企业自评、各市(县)区绿化主管部门初评、市绿化管理中心复核和我局终审评价出信用分,经局网上公示后将于近期正式公布。参与本次施工信用分评定的企业有191家,参与养护信用分评定的有189家。市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企业信用分,作为绿化施工、养护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已在市区绿化建设、养护工程中推广使用获得较好效果,今年各区城管局、市绿化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在招标中完善信用分的使用。

  (二)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省住建厅要求,我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提出健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报监管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各项要求,建立对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动态监管机制。无锡市绿化管理中心和各市(县)、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我市专业的园林绿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要加强对全市绿化建设工程的事中事后管控,制定绿化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专业园林绿化质量监督队伍。今年继续依照省扬子杯评选模式,完善无锡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选办法,通过与行业协会、区绿化管理部门联动等形式做好无锡的绿化工程的评优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绿化养护管理考核

   各区及市绿管中心应根据当前绿化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完善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制定绿化养护考核新办法,更好地提升全市绿化管护质量。市绿管中心应进一步完善绿化养护招投标机制,调整养护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量化考核内容,建立新的绿化养护考核机制,大力提高市区绿化养护水平。各区应加强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制定修订各区绿化养护考核办法,保持市区统一标准和要求,达到市区绿化管理水平同步提高。

  (四)建立无锡市区绿化养护管理信息平台

   2019年已初步建立了市区“一台三库”的数据管理信息系统(一个绿化养护信息管理平台,绿化养护项目经理、劳动力、机械设备三个信息数据库),制定无锡市城市绿化养护数据库资源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市管绿地和各区(包括镇街道)绿化养护信息数据,规范绿化养护招标行为。各区绿化管理部门、绿化管理中心要及时准确上报养护管理数据,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绿化养护联动机制,保障我市绿化养护市场高效有序的发展。

  六、做好城市绿化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和投诉处置工作

  (一)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区、绿化管理中心应遵循绿化行业安全管理特色,责任层层压实,守土有责做好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要求,扎实推进源头防控、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积极防范绿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各区、绿化管理中心应严格落实检查责任,不定期开展现场抽查,建立安全工作台账,梳理分类、存档备查,要开展园林绿化行业安全专业培训,提高发现解决问题的水平,绿化企业应严格按照养护作业安全规范标准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

  (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各区城管局、绿管中心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绿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继续修订本辖区内的绿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防台防汛应急演练工作,适时组织防台、抗旱、防雪应急演练,同时结合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设备及应急队伍的检查工作,我局将抽查各区应急演练情况。

  (三)做好各类投诉处置

   各区、绿化管理中心应高度重视市民投诉,接到市民热线、电话、网络举报或投诉要及时处理,做到受理态度好、处置记录齐全、处理及时有结果、群众满意度高。投诉未得到处理的我局将在年终考核中给予扣分。

  (四)继续做好影响道路安全隐患绿化遮挡整治工作

   各区和市绿化管理中心在完成2019年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绿化整治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各辖区内养护道路遮挡交通岛头、人行通道口、车辆掉头口的进行整治,主要是人行通道口两侧各10-15米,交通岛头、车辆掉头口15米内不得种植灌木、球类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树木,清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无锡市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自 2013 年 1 月 1日施行后,我局对古树名木进行了两次全面普查,并报请市政府批准,重新公布了市区古树名木名录,并对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及时整改。根据2020年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2018年全面调查古树名木的基础上,继续对生长异常或长势趋衰的古树组织专家会诊、制定复壮方案。2020年还将进行全市古树名木植物铭牌的全面更换,挖掘古树名木历史故事与典故,加强科普和宣传。各区应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落实古树名木专管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市区及各相关管理单位古树名木专管人员工作网络,落实相关工作报告等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加强管护人员的业务培训。

  抄送:江阴市、宜兴市住建局。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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