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5-06-16 16:3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1 |
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条第一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 |
2 |
对工程建设单位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 |
3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 |
4 |
对城市照明工作的行政检查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第四条、第十八条;《无锡市城市照明条例》第二十条 |
5 |
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六条第四款、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6 |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八条;《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7 |
对砍伐城市树木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条;《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8 |
对临时占用绿地审批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八条;《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9 |
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10 |
对迁移古树名木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无锡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11 |
对供水企业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行政检查 |
《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 |
12 |
对工程建设单位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行为的行政检查 |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 |
13 |
对城市供水企业的行政检查 |
《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
14 |
对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和设施保护的行政检查 |
《城市供水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
15 |
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16 |
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7 |
对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的行政检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18 |
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检查井、箱盖或者附属设施的行政检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19 |
对燃气经营者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
20 |
对燃气经营者和燃气设施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