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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园林局开展“110”联动车辆集中检查

发布时间:2025-12-17 15:1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规范“110”联动车辆使用管理,保障“110”联动车辆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快速、高效反应,同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车容整洁,维护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系统社会求助工作良好形象,根据市公安局情指中心《关于对全市“110”联动车辆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相关要求, 12月5日,由局政策法规处、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和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组成检查组,于梅园停车场对各联动成员单位“110”联动车辆采取定点集中检查,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派员进行现场指导。

  此次共检查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110”联动车119辆,其中市政“110”联动车共检查了66辆;绿化“110”联动车共检查了53辆。主要检查“110”联动车是否持有“联动车辆准行证”、联动标识喷涂(张贴)是否规范、车龄车容车貌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交通违法情况、是否存在非法使用警灯警报器、是否存在行驶证未变更等情形及GPS安装使用情况。

  在此次检查中,受检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接受检查,人员动作迅速,现场听从指挥,检查有条不紊,按时按计划完成了各项检查任务。

  下阶段,市市政园林局将根据有关“110”联动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问题车辆的监督整改工作。

  1.检查中发现车辆联动标识损坏(不清)的车辆在本月底前完成整改,如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取消联动车辆资格。

  2.8年即将到期的联动车辆如需更换,按相关规定流程及时申报。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各成员单位联动车辆因公外出(离开无锡本市),需提前一日向主管部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归队后及时销假,如未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联动车辆资格。二要规范联动车使用。各联动成员单位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或办理事务。

  4.加强联动车辆安全行车管理。各相关联动成员单位建立完善联动车辆日常管理、使用养护、责任追究以及执业人员教育管理制度和相关台账资料,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联动车辆性能良好、车容整洁,司乘人员遵章守法、安全行车,维护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系统社会求助服务工作良好形象。

  此次集中检查不仅健全了市政公用与园林绿化系统 “110”联动车辆的管理机制,强化了全流程规范管控,更通过流程优化提升了车辆应急响应效能,同时锤炼了联动队伍的专业素养。系列举措层层递进,为扎实推进“服务社会、惠及群众”的民生工作筑牢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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