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无锡市居住区内乔木修剪规范
发布时间:2021-10-04 17: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答:禁止擅自对居住区内乔木进行截干。有合理理由确需对乔木进行截干的,应报各区城管局(审批局)审批,审批前各区绿化主管部门(城管局)应组织方案论证,在满足功能的情况下,将影响降到最低。
关于乔木截干和正常修剪要求:
1.乔木严控截干。截干是指对树木主干、粗大主枝、骨干枝进行截断的措施。
2.遮挡阳光的树木修剪以疏枝为主,严禁对主干截干(俗称砍头),严控对一、二级主枝进行截断。如需截干,至少应保留二级分枝,二级分枝保留长度不应小于1米。保留基本树形。
3.正常修剪(整形修剪、生理修剪),修剪应保持树形完整。至少保留三级分枝,三级分枝保留长度不小于0.5米。剪除枯死枝、交叉枝、内膛枝、平行枝、徒长枝、病虫枝等,使植株生长健壮。
4.集中修剪时间:大规模的树木修剪,应在冬季进行。落叶树木应在当年落叶后至第二年春天萌芽前进行;常绿树木的修剪应在12月份—3月份之间进行。
5.特殊情况:直生银杏、水杉等中央领导干型树木严禁采用将侧枝“一剥到顶”或将中央领导干截干的修剪方法,只应疏除部分侧枝,修剪后应保持原有树形的美观。
6、剪口、锯口应防止撕裂、劈裂,修剪剪口、锯口直径大于5厘米的,剪口、锯口应涂抹园林专用防腐剂。
备注:名词解释
主干:乔木地面上部与第一分枝点之间的树干部分。
一级分枝:自主干上生出的第一轮分枝,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二级分枝:自一级分枝上生出的较为粗壮的树枝。
三级分枝:自二级分枝上生出的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