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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16: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97/2023-00070
发文日期
2023-11-27
公开日期
2023-11-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市政,公用事业,通知,行政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我局对城市照明、城市排水、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和节水、市政工程质监、城市公园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调整完善。现予以印发,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1月25日我局印发的《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锡政园规〔202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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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城管局、宜兴市公用事业局,各区住建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梁溪区水利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基层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要求,公平、公正、合理的实施行政处罚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最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对原裁量基准进行调整完善。现予以印发,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1月25日我局印发的《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锡政园规〔20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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