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无锡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 14: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97/2023-00073
- 发文日期
- 2017-09-04
- 公开日期
- 2017-09-04
- 文件编号
- 锡政园政〔2017〕2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市政,公用事业,园林,通知
- 内容概述
- 为减轻管线单位负担,使城市道路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经与各管理部门和各管线单位就城市道路挖掘基数进行充分协商,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16版)>的通知》(苏建城【2016】68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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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无锡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各区城管局、惠山区交通运输局、无锡市政设施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为减轻管线单位负担,使城市道路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经与各管理部门和各管线单位就城市道路挖掘基数进行充分协商,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16版)>的通知》(苏建城【2016】682号)文件精神,现确定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挖掘基数暂取0.9。
以上基数选取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调整<无锡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标准>的通知》(锡政园政【2017】4号)2017年9月1日起暂停执行。以后基数选取将根据市场情况作适时调整。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2017年8月17日